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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统害群之马,被点名通报

欢迎关注☞ 中宏网 2022-05-11
据广东省纪委省监委微信公号“南粤清风”12月31日消息,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省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广东省政法委原副书记江楷鑫被点名:喝茅台抽雪茄,只是奢靡一角

一、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江楷鑫长期违规使用管理服务对象场所吃喝玩乐等问题。2018年至2020年,江楷鑫先是使用某私营企业主租用的公寓,后又授意其租用一套住房,内设影音室、按摩室、茶室,配备厨师、保洁人员,专门用作个人休闲娱乐,举办家庭、朋友聚会。2013年至2020年,江楷鑫多次收受4名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36.8万元,长期喝年份茅台酒和名贵红酒,抽进口雪茄,饮高档陈年普洱茶。江楷鑫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原政委龙水波违规接受游玩安排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龙水波多次违规接受某私营企业主安排,搭乘其私人直升飞机在广州、东莞、惠州等地飞行游玩;先后7次在广州、东莞等地违规接受多名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享用高档酒水和菜肴。龙水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湛江吴川市委原书记全可文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豪华车辆等问题。2012年至2021年,全可文长期借某私营企业主价值一百多万元的原装进口奥迪A8豪华轿车,供个人使用;多次接受吴川市某私营企业主安排的高档宴请。全可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云浮罗定市委原书记彭仲典违规接受高档宴请等问题。2017年至2021年,彭仲典接受罗定市多名私营企业主宴请,经常食用冬虫夏草、鱼胶等名贵菜肴,饮用茅台酒;收受某公职人员所送春节礼金10万元。彭仲典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五、广东省商业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黄建钢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2018年6月底,黄建钢借赴乌鲁木齐市考察项目之机,乘坐飞机往返喀纳斯景区旅游,相关住宿等费用由项目方支付,事后违规报销旅游期间的机票、餐费和领取出差补助共计3344元。2013年至2018年,黄建钢先后5次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接受与所在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某私营企业主在其企业食堂安排的宴请,并收受价值7600元的礼品。黄建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六、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党工委原书记陈家跃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陈家跃授意仙桥街道办事处通过虚开发票、虚增费用、截留收入套取财政资金及向外借款等方式设立“小金库”,向街道班子成员等人违规发放2020年春节、中秋等节日补贴20.1万元,本人领取1.3万元;用于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支出48.1万元。陈家跃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该“小金库”支付其私家车加油、手机通讯等费用共计5.6万元。2021年9月,陈家跃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七、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经济发展局党支部原书记黄伟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0年,黄伟强多次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收受某私营企业主微信转账礼金10.5万元。2021年4月,黄伟强为该私营企业主办理环评审批提供帮助,收受其微信转账1万元。2021年7月,黄伟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八、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刘刚毅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等问题。2019年至2021年,刘刚毅多次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收受该小学食堂承包商赠送的高档白酒、香烟等礼品;收受该小学相关项目合作商赠送的价值5000元购物卡;收受另一项目合作商赠送的高档香烟;先后3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21年11月,刘刚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8起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案例,既有风腐一体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也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既有重要岗位的厅级领导,也有主政一方的党政干部,还有街道、学校的负责同志,其被严肃查处,彰显了省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和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摒弃一顿饭、一瓶酒、一条烟是小事小节的错误思想,认清蜕化变质往往肇始于吃喝玩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以修身、防微杜渐,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党的作风和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深刻把握“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清醒认识“四风”顽疾仍存抬头隐患,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把本地区本单位作风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牢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从危害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突出问题抓起,从领导干部严起,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以钉钉子精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顽瘴痼疾紧盯不放、集中整治,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从严处理,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要坚持纠树并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传承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带头移风易俗,树立良好家教家风,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让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元旦、春节等节点为“考点”,保持驰而不息的工作节奏,紧盯通过物流快递违规收送礼品、违规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发放奖金、“不吃公款吃老板”、躲进内部场所公款吃喝、公务活动餐饮浪费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严查快处,强化警示震慑,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此前报道

2021年12月,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江楷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江楷鑫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活奢靡,贪图享乐,安排民营企业主租用高档寓所供其享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搞权色、钱色交易;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竞拍、项目开发、案件查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江楷鑫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江楷鑫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公开资料显示,江楷鑫出生于1965年4月,广东普宁人,一直在政法系统工作,曾在汕头、佛山担任市公安局局长。2017年6月底上调省委政法委,今年5月被查。


江楷鑫简历

2006年04月任揭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7年12月任揭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11年10月任汕头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其间:2005.03-2008.07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班学习,2005.09-2008.06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14年07月任佛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17年06月任广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

2018年10月任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21年5月被免去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 

相关报道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江楷鑫,广东省委政法委原专职副书记陈文敏已于今年1月落马,8月被开除党籍。



2021年8月23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省委政法委原专职副书记陈文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文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文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文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文敏出生于1956年1月,同样为广东普宁人,曾任肇庆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09年9月上调省委政法委,后出任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省委维稳办主任,2017年6月退休。


陈文敏简历

1974.09普宁县师范学校政治专业学习;

1976.12普宁县驻船埔公社路线教育工作团办公室资料员;

1977.08普宁县委办公室干事;

1979.08普宁县梅林中学、梅峰中学专职团干(1982.09—1985.12广东汕头教育学院政治专业函授大专毕业);

1984.06普宁县政府办公室文教组副组长;

1985.01普宁县委办副组长、组长,副主任、主任;

1990.08普宁县委常委;

1992.05普宁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1993.06普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1995.05揭西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8.04揭东县委书记(1994.09—1996.12广东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函授本科毕业);

2000.05云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02.03肇庆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1999.09—2001.09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函授结业);

2006.12肇庆市委副书记

2007.02肇庆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9.09广东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省委维稳办主任(正厅级)

2013.05广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省委维稳办主任

2017.06退休

编辑:平 萍 | 审核:王怡然
来源:中宏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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